政府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第二波


更新日期 / 2009-04-28 資料來源 / 東森房屋加盟事業總部


為了提振國內景氣,減輕國民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負擔,行政院於本(98)年414日核定續辦「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」,內政部已於98417日 修正發布「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作業規定」,內政部營建署已於98421日 函送上開規定及「內政部主辦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之問與答」予各承辦金融機構,計有182家,承辦金融機構可自98421日 受理至99921日 或額度用罄為止。

內政部表示,本次續辦之「增撥新臺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」,除政府補貼利率固定為0.7%;民眾負擔之優惠利率目前為年息1.325厘(係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.2%機動調整);在優惠貸款額度方面為台北市每戶最高為350萬元、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,相當優惠。


條件如下,
1.
本專案貸款之適用對象為:
1)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,每人限購乙戶,不得重複申貸。

2) 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不得重複申貸,包括:
88
年開辦之1500億元政府優惠房貸。
89
年開辦之1200億元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。
89
年以來各次增撥總額度16800億元之優惠購屋專案貸款。

2.
民眾所購住宅限為971014日 (含)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或新屋,並以建物所有權狀(或建物登記簿謄本)之登記日期為準,且其建物所有權狀(或建物登記簿謄本)之用途登記應含有「住宅」或「住」字樣者;如登記為「店舖」、「工廠」、「辦公室」等即不得辦理本專案貸款。

3.
本項專案僅適用於自然人之申貸者,不適用於法人機構。


4.
本專案貸款之申貸年齡須為:年滿二十歲。
其年齡計算究以97922日 至申請日間,其實足年齡符合該項專案規定者(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日),均可適用。

5.
承辦金融機構受理本專案貸款之期限為97922日 至99921日 ,為期2年。承辦金融機構辦理民眾申貸雖有期限,惟本專案貸款額度用罄時,即提前截止。

6.
本專案貸款,其適用優惠利率之貸款額度及利率

1)額度: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,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。
2)利率: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(目前為年率1.125%)加0.9%計算機動調整,政府固定補貼年率0.7%。
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為前述利率減政府補貼利率,目前為年利率1.325%(即1.125%+0.9%-0.7%)。

7.
借款人申貸金額若超過優惠貸款額度,其超過部分之金額適用利率,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算。


例,若以在台北縣購置房屋,應該負擔的每月房貸本息試算如下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貸款金額



300



500



1000



優惠貸款每月應繳本息



$14236



$14236



$14236



金融機構貸款每月應繳本息
(以平均年利率2.5%計算)*



 



$10598



$37093



每月應繳本息合計



 



$24834



$51329



20年總繳金額(本金加利息)



$3416682



$5960160



$12318960






內政部表示,本次續辦之「增撥新臺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」,除政府補貼利率固定為0.7%;民眾負擔之優惠利率目前為年息1.325厘(係按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.2%機動調整);在優惠貸款額度方面為台北市每戶最高為350萬元、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,相當優惠。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慶不動產謝霈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